各工会小组:
现将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》(豫直工〔2016〕37号
)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报送至公司红办公楼209室。
附件:
建材院工会
2016年12月21日